金融界音讯,近来,东莞市永盛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的装置运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许行业标准,被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加处分款1万元整(大写)。
东莞市永盛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构成了相关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加处分款1万元整(大写)。
行政相对人称号东莞市永盛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不合法人安排行政相对人代码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441900MA540NPA3B安排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安排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江龙行政处分决议书文号(东凤岗)应急加罚〔2024〕2号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现实安全设备的装置运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许行业标准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处分类别罚款处分内容加处分款壹万元整(大写)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不合法资产的金额(万元)暂扣或撤消证照称号及编号处分决议日期2024-09-10处分机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